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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三大优势
拓展事业
全球第三大国际金融中心(2025年3月数据)
自由经济体、健全廉洁的司法制度、低税率、世界级基建
乐享生活
中外文化荟萃,城绿相邻
拥有全球百强大学、国际学校、国际医疗系统
全年文化、艺术、体育盛事不断
成就卓越
国际金融中心
国际航运中心
国际贸易中心
国际创新科技中心
区域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国际航空枢纽
1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申请资格
有意来港工作及定居,而未在港获聘的人才,可根据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申请类别:
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一年,全年收入达港币250万元或以上,或等值的外币(A类申请);
申请人获合资格大学颁授学士学位,并在紧接申请前五年内累积至少三年工作经验(B类申请);或
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五年内,获合资格大学颁授学士学位,但工作经验少於三年(C类申请),这类申请受年度配额限制,且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此外,C类申请并不适用于在香港特区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的非本地学生。
截至2026年4月,香港“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高才通计划)合资格的内地大学共有23所,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
2一般就业政策(适用于非内地居民)
略
3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简称内地专才,适用于内地居民)
申请资格
有意来港工作的内地专业人士,可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提出申请。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不限行业,主要申请资格包括 -
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
薪酬福利与市场水平相若
具有良好教育背景丶技术资格或经证明的专业经验
新增技术专才类别,请查询香港入境处官网。
4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申请资格
非本地毕业生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两年寻找工作,主要申请资格包括 -
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或修读内地与香港的大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设立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所提供的全日制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
首次入境时无须先获得聘用(适用于应届毕业生)
如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或之后申请,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而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 (适用于非应届毕业生)
5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申请资格
有意来港工作及定居,而未在港获聘用的高技术人才或优才,可根据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提出申请。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不限行业,并设有以下两套评核机制 -
综合计分制 - 适用於高技术人才或优才
12项涵盖六大范畴的评核准则,包括:年龄丶学历^丶语文能力丶工作经验丶全年收入及业务所有权
成就计分制 - 适用于拥有杰出成就的优秀人才(例如奥运奖牌丶诺贝尔奖丶国家/国际奖项得主)
6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申请资格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旨在透过快速处理安排,供合资格公司申请输入非本地科技人才到香港从事研发工作。合资格公司须先申请配额,获创新科技署发出配额的公司可相应地于为期 24 个月的配额有效期内为合资格人士申请工作签证/进入许可
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就业的签证/进入许可申请,主要申请资格包括 -
在递交申请时,聘用公司获创新科技署批出有效配额
申请人主要从事先进通讯技术丶人工智能丶生物科技丶网络安全丶数据分析丶数码娱乐丶金融科技丶绿色科技丶集成电路设计丶物联网丶材料科学丶微电子丶量子技术或机械人技术范畴的研发工作
申请人持有具特别认受性的大学所颁授的科学丶科技丶工程或数学(STEM)学科学位
薪酬应不低於香港类似职位现时的市场薪酬水平
申请人符合创新科技署发出的获发配额通知书上就相关职位列明的特定条件
7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不适用内地居民)
略
8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接受申请,旨在吸引高净值投资者来港投资并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政策要求,申请人需投资至少3000万港元于金融资产、非住宅房地产及创新科技组合,其中2700万港元可自主选择投资标的,300万港元需投资于政府指定的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组合以支持本地初创企业和科技公司 。获批后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港,初始获两年逗留期,期满可续三年,连续在港居住满7年可申请永久居民身份 。
https://www.newcies.gov.hk/zh-cn/
9职专毕业生留港计划
将于2026年中第一批职业训练局指定全日制高级文凭课程的合资格非本地学生毕业时开放申请
10输入劳工(不能拿香港永居)
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
行业输入劳工计划
补充劳工优化计划
内地的中国居民如欲经补充劳工优化计划来港工作,其申请必须经由其准雇主向入境处递交。由内地的中国居民直接递交的申请,概不受理。此外,雇主必须经内地劳务企业招聘所输入的劳工。内地劳务企业是指已获国家商务部批准并取得对香港特区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国家商务部官网14家企业名单)
输入劳工须于雇佣合约届满或终止后返回原居地。任何人都不会凭藉以输入劳工身份在港逗留而取得香港居留权。(即使待够七年也没有资格申请香港永居。)
劳工不可携同受养人来港(不能带子女来香港读书)。
11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以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注:第(四)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第(五)项中“在内地无子女”,指不具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子女。
结婚夫妻团聚、子女和父母投靠。需要真实婚姻关系或直系血缘关系。
12生在香港
双非儿童指父母均非香港永久居民但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其法律依据源于2001年香港终审法院对“庄丰源案”的判决。该判决依据《香港基本法》第二十四条所确立的出生地原则(属地原则),认定凡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即自动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居留权。
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在香港出生的孩子就是香港永居。2013年,香港特区政府执行“零双非”政策,包括规定公立医院及私立医院不接受“双非孕妇”预约分娩,持“双程证”来港的非本地孕妇或被拒入境等。
“零配额”仅针对的是来自内地的“双非”孕妇,对于持外国护照的孕妇无限制。而且医院无权干涉孕妇以何种有效证件登记。养和医院曾表示该院一向接受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入境之孕妇前往医院生产。
以上信息可能因政策更新而失效,请自行查阅香港官方网站核实,比如香港政府入境处、劳工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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